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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政策

绵阳市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十有”政策

点击: 次  来源:未知 时间:2016-09-18

创新创业有资助
(一)增加创业扶持的资金投入,市财政安排2000 万元建立创业专项基金。用于创业培训、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担保、贷款贴息等融资支持(绵府办发〔2009〕43号)。
(二)对通过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园区企业给予一次性8000元/户的补助;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户的补助;对园区2013年1月1日起新成立的工业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4000元/户的扶持,农业和软件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小微企业给予一次性3000元/户的扶持(绵科创区委办发〔2013〕38号)。
(三)对毕业5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领办创办科技型小微企业的,除享受上述政策外,另外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绵科创区委办发〔2013〕38号)。
外来创业有公寓
(一)为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为青年科技创业人才提供创业公寓(绵府办发[2013]56号)。
(二)鼓励在绵高校允许在校学生休学2 年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并可享受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政策。绵委发〔2013〕7号。
初创企业有场地
到2015 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突破10 家,在孵科技型企业500 家;到2020 年,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功能更加完善,孵化能力更加强化,在孵科技型企业达到1500 家(绵委发〔2013〕16号)。凡入驻政府主办的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型中小企业2 年内免交房租(绵委发〔2013〕7号)。
注册收费有减免
加快全市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暂停征收小型微型企业工商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绵府发〔2013〕8号)。
创业贷款有担保
(一)加大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创业后3 年以内的创业组织,贷款金额最高为100 万元,其中10 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
(二)设立不低于1 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与商业银行合作,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商业银行创新信贷产品,争取在三年内将风险补偿基金规模增加到1 亿元,累计贷款规模达到30 亿元,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家数达到1000 家(次)以上(绵府发〔2012〕25号)。
(三)YBC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为创业青年提供3-5万元免息免担保的创业启动资金,同时为创业者提供免费、系统的创业培训,为创业者配备一对一的创业导师,免费为创业者提供为期三年的咨询和指导。
(四)绵阳市青年小额贷款。绵阳市青年小额贷款项目是我市民生工程支持项目,每年全市支持贷款额度为1200万元,每名创业青年可贷款0.1-10万元,对创业青年实行利率优惠,正常还本付息五期之后,免下一期利息。
风险投资有补偿
绵阳市设立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机构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在我市新设立独立的创业投资机构,在其首次向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投资服务时,可以给予30 万元人民币为限的补贴;国内、国际有重大影响、实力或者信誉的风险资本在区内设立独立创业投资机构的,在其首次向引导资金支持对象投资后可以给予50 万元人民币为限的补贴(绵科发〔2012〕33号)。
上缴税收有返还
(一)对初创期优秀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认定之日起,3 年内所缴纳的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50% 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对军转民企业新增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三年全额、后两年50% 以奖代补给企业用于创新研发(绵委发〔2013〕7号)。
(二)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绵科发〔2012〕34号)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绵科发〔2012〕34号)。
(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绵科发〔2012〕34号)。
 
专利申请有奖励
(一)专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专利申请资助,国内申请的发明专利,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1000元/件、非职务发明一次性资助500元/件;国内及港澳台地区的授权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5000元/件,同时在授权后的第一年度到第五年度每年给予当年实际缴纳年费最高50%的资助;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一次性资助500元/件;国内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300元/件;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3万元/件;国外授权的外观设计专利一次性资助不超过2000元/件(绵财教〔2012〕141号)。
(二)专利实施资助与奖励,每个专利实施资助项目给予5-10 万元的实施资助,重点支持项目不超过20 万元;专利实施奖励,给予企业实施专利后五年内上缴新增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的10%(其中:受益财政列支8%,市专项资金中列支2%)的奖励(绵科发〔2012〕45号)。
技术创新有专项
(一)绵阳市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投资总额达1000万元贴息补助30万元,在此基础上,投资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贴息补助增加5万元,每个项目贴息补助金额最高为100万元。绵府办发[2007]51号。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绵阳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经相关程序立项后分别给予不同的项目资金资助: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初创期企业每个项目10万元;注册时间三年以上的成长期企业每个项目15万元(绵科发〔2008〕13号)。
优秀人才有重奖
(一)绵阳科技城“千英百团”聚才计划,对引进的进入“千英百团”)创新创业团队,可获得100-200万元一次性资助;创新、创业人才按四个类别可给予一次性20-50万元财政资助、10-20万元安家补助;创新人才纳入管理后的5年内,可享受1.2万元/年-3.6万元/年的岗位津贴。(绵委办发[2012]15号、绵委办发[2013]17号)
(二)市拔尖人才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300 元(绵委办〔2011〕7号)
(三)绵阳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人奖金20 万元、特等奖奖金8 万元;一等奖奖金6 万元;二等奖奖金4 万元; 三等奖奖金2 万元(绵府发〔2010〕13号)。